(记者蔡湛)根据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向市政府提交的报告,茂名乙烯“ 6 · 03 ”火灾事故后由于反应迅速,处理及时,经过在十多个监测点取样分析,茂名乙烯外排废气、地表水均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各项检测指标控制在环保标准内,厂区下游袂花江水质和厂区周边大气没有受到污染。厂区周围受火灾产生的炭灰影响的水井也得到及时清理,达到饮用水要求,群众已恢复使用。
6 月 3 日茂名遭遇强雷雨天气, 18 时 32 分,强雷击造成外电网瞬间停电,引起茂名乙烯 2 号裂解等一系列装置停电跳车。 18 时 55 分, 2 号裂解装置 2 号炉出口管线发生着火,茂名石化立即启动火灾爆炸事故和防水体污染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 18 点 56 分,茂名石化消防支队和茂名市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只用三分钟就赶到现场实施灭火扑救,灭火中共投入 7 台消防车。 19 点 50 分,火势得到控制。在燃烧有害物料后, 21 点 56 分,火被彻底扑灭。为防止事故对环境污染,火灾发生后,茂名石化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6 月 3 日 19 时,茂名乙烯切断消防水和厂区边沟外排袂花江,输入区内应急池存放,处理达标后才排放,防止了消防水泄漏至厂外引起次生环保污染事故。经火灾发生后茂名市环保监测站对乙烯厂区周边的炔花江等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对厂界环境大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也未见异常。
对怀疑由火灾中物料燃烧产生的碳灰飘落到下风向的部分村庄引起的群众反映问题,茂名石化主动配合地方环保部门了解处理。 6 月 4 日上午,乙烯厂区附近的坡心镇新河村委会、七迳镇长苏梁村、牛六架村委会的村民发现井水变成浅黑色。茂名石化接报后,会同茂名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立即组织村民对水井进行清理。水井清理前除色度略超标准外,石油类、苯等其它污染物未检出;水井清理后经环保部门检测,监测项目均已正常。 6 月 4 日 22 时 30 分,经茂名市环保局确认,污染的影响已消除,清理后的水井井水已恢复使用。 |